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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理网院 时间:2009-05-07 17:28:16
根据教育部教高厅[2007]1号文件的规定,我校对从2007年7月1日后录取的网络教育本科生,符合条件者一律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现就网络教育学院各批次学生学位课程考试安排作如下补充规定:
1、对0709、0803及以前各批次的补考学生,考试安排仍按照原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学生在第一次参加学位考试以后,对不及格的学位课程,学生可以在此后的三次学位考试中任选一次进行补考。
2、对0809及之后各批次的学生,在第二学期课程结束之后,可在规定时间内预约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位课程考试,对不及格的学位课程,可以在毕业之前参加一次该课程的补考(含毕业当季),毕业当季学位课程仍不合格者一律不补授学位。
考试参考教材如果发生冲突,以网院发布教材为准。
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09.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