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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入学资格审核办法(修订)

作者:华理网院    时间:2008-11-06

一、入学资格初审
  1、各校外教育中心负责学生入学资格的初审工作;
  2、毕业证书审核办法:
   (1) 报考高中起点学生的毕业证书,由教育中心报名老师负责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2) 1991年之前高职、高专毕业,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毕业证书,报名教育中心负责留存其毕业证书原件,待本部老师复审后及时归还学生;
   (3) 1991年(含)之后高职、高专毕业,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毕业证书,由教育中心报名老师负责初审原件,复印件交本部统一进行学历文凭网上认证;
   (4) 2001年(含)之后高职、高专毕业,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报名时其毕业证书号必须输入18位电子注册号。
  3、初审人员必须督促报名者在报名表承诺书上签上本人真实姓名。
  4、初审工作必须于各批次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各校外教育中心须将当前批次学生的报名表、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按序整理好,于入学考试前寄至校本部,以备复核。
  5、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 学生身份证与毕业证书姓名不符:需提供该学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户籍证明;
   (2) 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丢失:高职、高专毕业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统一格式的“毕业证明书”;高中(或同等学历)起点学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3) 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学生:需提供学生证;
   (4) 报名过程中凡遇有疑问证书而无法辨别时,可报校本部有关负责老师进行共同鉴别。

二、入学资格复审
  1、校本部负责学生入学资格的复核工作;
  2、校本部有关负责老师对校外教育中心提交的学生报名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的齐全性进行复核并归档;
  3、校本部委派专人于各批次报名截止至入学考试期间,到校外教育中心复核报考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复核通过后,由报名教育中心及时返还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
  4、复核过程中,凡发现不合格证书者将立即取消其学历教育入学资格;
  5、复核工作在预录取名单发放前完成,报名材料情况将与预录取表一同发往各教育中心。

三、网上学历认证
  1、校本部由专人对1991年(含)之后毕业,专科起点本科考生的毕业证书进行网上学历认证;
  2、网上学历认证结果将于开学前发往各校外教育中心;
  3、凡学历认证结果为“不匹配”者,将立即取消其专科起点本科的入学资格。

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