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学历教育
作者:华理网院 时间:2009-01-05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方式
凡自愿参加我院专业课程非学历教育学习的人员,均可来我院各教育中心报名参加课程进修学习。经学院审核、批准、交费后,可直接进入相关课程的学习过程。进修课程参见我院当年学历教育各专业的相关课程。
二、学习形式
凡在我院每季学历教育学生正式报到前报名的课程进修生,根据个人意愿也可与同季学历教育学生同步学习和参加课程考试。
三、收费标准
按修读学分收取学费。
四、进修证明
学员修完课程,成绩合格,可以开具进修课程的成绩证明。
五、课程进修生申请转为学历教育学生的办法
1.课程进修学生在取得相应的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参照学历教育报考条件)后,可以申请参加相应学历层次的入学考试,经我校正式录取获得学籍并进行新生注册。学籍管理按正式录取时间为准。
2.非学历教育期间取得的课程成绩,在符合专业教学计划的条件下,在课程成绩有效期限内按规定给予承认。
3.转为学历教育后的相关政策按转入当年学历教育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将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