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05年秋季招生简章

(2005年7月18日15:17)

  华东理工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学校决定2005年秋季继续招收大专(含高职)起点的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本科(简称高升本)、高中(含中专、技校、职校)起点的大专(简称高升专)。学校自主招生,自主考试,自主择优录取。学生修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环节和学分,成绩合格,本科生通过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组织的部分公共课统考,颁发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华东理工大学毕业文凭(注明“网络教育”);达到学位管理有关条例规定者,授予华东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详见证书样张)。
 
  一、招生对象: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含高职)以上毕业证书可报考专升本;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高中毕业证书可报考高升本;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高中(含中专、技校、职校)以上毕业证书可报考高升专。应届大专(含高职)、中专(含技校、职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并参加考试,被录取者凭毕业证书注册入学。考生户口所在地不限。

  二、基本学制:专升本、高升专(非艺术类)基本学制2年,学生可在2至5年有效期内完成学业;高升本基本学制4年,学生可在4至8年有效期内完成学业。 

  三、学习方式:采用网上自主学习、卫星直播授课、集中面授辅导、教师网络答疑相结合的方式。

  四、入学时间:每年在春季与秋季入学,本次入学时间为2005年9月。 

  五、学费标准:按学分收取学费,上海地区120元/学分(艺术类专业除外)。外省市教育中心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上海地区,详见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发布的各教育中心招生附录。 

  六、招生专业、入学考试科目:      

层次

招生专业

入学考试科目

大专(含高职)

起点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基础

自动化

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基础

化学工程与工艺

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基础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基础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工商管理

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会计学

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法学

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行政管理

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高中(含中专、技校、职校)起点大专

工商管理

英语

语文

数学

工程管理

英语

语文

数学

行政管理

英语

语文

数学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英语

语文

数学

自动化

英语

语文

数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英语

语文

数学

机电一体化

英语

语文

数学

会计学

英语

语文

数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

语文

数学

广告设计与制作

英语

语文

数学

装饰艺术设计

英语

语文

数学

经济信息管理

英语

语文

数学

高中起点本科

(限校本部和金山校区招生)

会计学

英语

语文

数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

语文

数学

工商管理

英语

语文

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英语

语文

数学

备注: 1、“广告设计”和“装饰设计”专业限上海轻工教育中心招生,招生对象为艺术类“三校”毕业生;工科类专业在已获批准的教育中心招生。经济信息管理(专)限校本部招生。

2、已通过教育部的大学英语应用能力3级、或CET4、6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者,可免“英语”科目入学考试。通过CET4、6级者入学后可免修公共英语。报名时年满40周岁的各层次考生可免“英语”科目入学考试。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IT)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计算机基础”科目入学考试。

4、报读同等学历第二专业者,可免入学考试;凡达到当年当地省、市高考录取分数线者,可免入学考试录取到相应层次学习。

5、每位学生可以选报三个专业,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

6、入学考试前由学校提供考前辅导材料(含辅导光盘和模拟试卷)。

●凡在报名、入学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入学考试时间:第一批2005年6月5日(全天);第二批2005年8月14日(全天)

八、入学考试地点:上海地区(金山地区除外)考生在校本部;外埠考生详见各中心招生附录。

九、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5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至17:00(周一至周日);“五•一”假期休息。

报名地点:

验交证件:毕业证(历届)、学生证(应届)、身份证及国家考试合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报名照3张。

报名费:报名时交纳报名费14元,每门课程考务费26元。报名后不退款。

报名方式:考生可直接到教育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也可先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主页网上报名,填写“网上报名表”,再到教育中心交费、验证予以确认。

上海地区

教育中心

地址

咨询电话

校本部

上海市梅陇路 130 号 8 教 202 、 205

64253526/64253426/64247977

华东理工大学金山校区

石化地区龙胜路 656 号

57969240/67267557

徐家汇工商管理进修学院

高安路 105 号高安大厦裙房二楼

64733103/64726546

浦东中昊信息进修学校

浦东东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 3 楼

58317153/58315237

上海第二轻工业学校

沈家弄路 650 号红楼 305 室培训科

紫金路 9 号

63114436/63365431/58853963

上海嘉华进修学院

嘉定区清河路 34 弄 14 号

39910511/59536400

上海奉贤教育中心

奉浦园区八字桥路 626 号

67101064

上海松江教育中心

松江人民北路 925 号

67700282

上海市业余科技学院

雁荡路84号2号楼

53828581,63850252

东亚管理学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423号

68539292*8801/8802

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20号

59144229

上海市医药学校

浦东沈家弄路700号

68554235/13361928112

长宁科技进修学院

上海市安西路35号

62107696/62132313


注:上海考生可就近报名。

外埠

教育中心

地址

咨询电话

杭州市工人业余大学

浙江省杭州市林司后 41 号

0571-87916070/85613223

浙江临海电大

浙江省临海市成职教中心内临海电大

0576-5132608/5132838

浙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金华大黄山

0579-2265980/2265850/3125669

浙江嘉兴广播电视大学

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西路 229 号

0573-2090161

浙江宁波工程学院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后河巷 20 号宁波工程学院 2 号教学楼 1 楼

0574-87278907/87080788

浙江绍兴市交通职业学校

浙江省绍兴市云东路 273 号

0575-5899113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海宁分校

浙江省海宁市文苑路 81 号

0573-7228270/7223662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温州市府东路(原黎明东路) 17 号

0577-88313264/88312703/88338010

浙江桐乡市总工会职工学校

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 21 号

0573-8021315/8035990

丽水审计培训中心

浙江省丽水市城东路 53 号

0578-2122052/2128586

浙江临安市职工业余学校

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衣锦街 460 号

0571-63722065

63721328

浙江诸暨市人事教育培训中心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 12 号

0575 - 7262009/

7262010

江苏苏州市委党校

江苏省苏州市养育巷 221 号

0512-65223230

江苏常州市工人业余科技学院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 号文化宫内科教大楼三楼

0519-8120219

江苏南通电大

江苏省南通市外环西路 4 号

0513-3559916/3559928

江苏无锡市委党校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 6 号

0510-2811164/8835002/8418462

江苏南京科技干部进修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成贤街 118 号科技中心七楼

025-83357664/85999582

江苏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大厂区葛关路 625 号

025-57065133/58371974

山东青岛中鲁工商专修学院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绍兴路 69 号

0532-5631179/13370878888

江西赣州科技学校

江西省赣州市黄金开发区杨梅大桥 105 国道旁

0797-8370145 8370149

江西南昌市职工科技大学

江西省南昌市苏圃路 187 号

0791-6290231

安徽合肥三联职业技术学院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 47 号三联学院招生办

0551-3830736/3830756

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沿江北路 118 号(珠江商报 3 楼)

0757-22233664/22215754

十、重要提示
  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只负责对报名资料的收集和备案,对报名者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特别是已经持有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无权承担任何责任。凡持不合格毕业证或假证的报名者,在学习期间,若被查明不符合要求,一律开除学籍,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十一、证书样张

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21)64253526,64253426,64247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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